音樂欣賞: 單簧管版本 , 中提琴版本 本 曲為布拉姆斯晚年時期的創作。布拉姆斯生性拘謹內斂與保守,因此對於無法得心應手的樂器不會輕易嘗試。以單簧管( Clarinet )這個樂器作為室內樂的創作,起因於 1891 年他於德國 Meiningen 認識了一位出色的豎笛家 Richard Muhlfeld ,受到其圓潤與細膩的音色吸引,便開始創作一些單簧管的重奏曲目,包括有單簧管五重奏,單簧管三重奏等,並經過這位 Richard Muhlfeld 演奏詮釋之後,使布拉姆斯更有信心繼續為其創作。 1892-1894 年間,布拉姆斯歷經許多親友先後去世,於 1984 年完成了兩首單簧管奏鳴曲:《單簧管奏鳴曲》 f 小調第 1 號,作品 120/1 ;降 E 大調第 2 號,作品 120/ 2 號。在這兩部作品中,布拉姆斯將心中的哀傷以及年老的心境充分表露於曲中,而較過去凝沉厚重的風格而言,此兩部作品更多展現內斂自省與較為簡明的特色,可說是布拉姆斯室內樂種的代表作品,在許多評論家的眼中,聆聽布拉姆斯室內樂,乃是最可以捕捉他那創造性之個人風格的樂種。 《單簧管奏鳴曲》降 E 大調第 2 號(作品編號 120/ 2 ),應從幾個特色著手:第一,作曲家將鋼琴置於重要的地位。由於布拉姆斯自己也是一個技巧卓越的鋼琴家,因此本身就創作了許多卓越的鋼琴作品,在室內樂( chamber music )的創作中,鋼琴顯出具有極為重要的地位與角色。在這部作品中,其鋼琴的重要性,在於與單簧管如歌般的旋律相互呼應,並時而回應單簧管的主題動機,另外音樂特色保留與鋼琴作品雷同的手法:運用縱向的和聲組成橫向的旋律,意指旋律線條經常以平行八度、六度或三度和弦複音行進,並具有和弦式的裝飾音(倚音),複合節奏( cross-rhythm )等,創造出豐富與厚實的音響效果。 第二,在曲式方面,第一樂章仍然保留了十八世紀發展至高峰的奏鳴曲式, 具有明確的呈示部 — 發展部 — 再現部( Expostion—development—Recapitalation ),但因作曲家在主題和主題之間 ,創造了複雜且戲劇性的音群段落,並使用出人意外的轉調,帶來調性模糊與不穩定的感受,也使得結構的分野 變得更加模糊。其中 呈示部雖具有主調性格,但是中間包含破碎的和
從音樂人到策展人,從演奏到評論,從純粹到多元跨界,是信仰、音樂與藝術的傳道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