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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住民傳統音樂與外來文化融合形成的融合主義(syncretism)

          1960年代之前,有兩方面的勢力造成原住民傳統文化的邊緣化:政治和宗教。在政治方面,在日本殖民時代,日本政府的「理蕃政策」是要教化原住民,改造為純正的日本人政策造成原住民居住環境、社會權力結構、宗教信仰、生命禮俗和經濟體系等的變化。而警察制度破壞了頭目和祭司的社會領導中心,並且學習日本語也使原住民族忽略母語,導致文化的混亂。至國民政府接手之後,也依循著日本的殖民政策來治理,也使得原住民族產生自我認同的危機。 在宗教方面,如童春發所說,基督宗教傳入原住民社會是歷史的重要事件,因為基督信仰已經成為原住民族的文化認同。(童春發 2001: 161)由於長老會和天主教會的宣教士瑜1945和1950年先後抵台,基督宗教就強勢影響了原住民族的生活各個層面。因其殖民文化的宣教思想具有 強烈的排他性,將原住民傳統宗教與文化等視為迷信、異端而加以邊緣化,造成原住民族群認同的危機,輕視自己的文化,矮化自己原始的宗教。         雙重的外來勢力,造成原住民傳統文化的邊緣化,但卻開啟了融合的空間。Bruno Nettl 於1986年的The study of Ethnomusicology: the twenty-nine issues and Concepts 一書中,對於提到了非西方音樂遇到西方音樂後,產生了融合主義(syncretism)現象,因此他給予其定義為:「文化混合現象的增長出現於元素相似或相容時」(the growth of culturally mixed phenomena when the elements are similar or compatible),來描述隨著西方文化傳入非西方國家時,文化中兩個或以上「相容」或「相似」元素開始混合在一起,而產生的融合現象。使用融合主義這個詞不僅用來描述西方文化進入所產生的現象,另一方面也描述了童春發所認為外來政權入侵後帶來族群之間的「對遇」。(童春發 2001:159)國民政府統治底下,社會提供了平等的工作環境、普及化的教育機會,增加了年輕人彼此相融合的跨文化和跨族群的婚姻關係,因此年輕的原住民族普遍存在著多元認同和族群意識,也呈現了部族跨文化互相影響與應用的關係。     ...

世界音樂的跨國性

         一般說來,世界音樂具有很明顯的在地性。很多世界音樂源自於在地音樂家或民族音樂學家,在研究與採集的過程中,出現的產物。但是自從在唱片行出現了「世界音樂」的標籤,也代表了世界音樂開始運用了全球音樂工業的流通管道,成為一種可販售與流通的商品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源自於在地性的聲音景觀,世界音樂開始在實作中產生與全球化接軌的議題,是有關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音樂元素的融合,所產生的新美學辯論,包括三個思考: 1. 拼貼(pastiche)式的結合在地的聲音景觀,其實已經造成到後現代理論與全球化理論中認定的指涉性喪失(loss of referentiality),也就是在拼貼的過程中,在模擬或挪用元素中因假設出形而上訊息而使其失去指涉性,因此閱聽人以為自己所聆聽的是世界音樂,但是在拼貼的過程中「世界性」已然是作曲者所創造出來的的想像物; 2. 所謂剝削,是在實際音樂的生產過程,擅用當地音樂人力和藝術資源,但僱傭音樂家卻沒有合理的酬庸,也沒有給予認可或版稅;在製作音樂的過程中,為了迎合商業或西方可以接受的聲音等,而忽略真正音樂家認為最核心的本地性本質元素。 3. 為了商業利益,必須放棄長遠傳統文化音樂的形式,透過各種音樂元素折衷的組合,但造成全球化音樂同質化的發展,使得原有原本定義為第一世界的人們,隨著音樂融合之後而喪失了原有的認同。         雖然上述對世界音樂有多數焦點在失落或迷失等負面評價,但是仍然有樂觀的看法,其中包括: 1. 得以破除國界,對抗主流音樂工業的音樂風格;2. 世界音樂不僅挪用了音樂元素,也挪用了技術,使得他們可以獲得創作音樂的更大獨立性,音樂也有更多的實驗性,而不受第一世界的錄音室限制;3. 世界音樂的樂手也開始具有能力翻轉少數民族文化,成為全球可聆聽與看見的全球化主流,成為一種無形的資產,有經濟和政治的社會性,因此世界音樂具有其跨國與跨文化的特性與潛力。         從音樂家在地化的實作的角度而言,其創作的特性包括明顯的跨國性。這個跨國性包括挪用自己原家鄉的在地化音樂...

淺談音樂中的混雜性(Hybridity)和原真性(Authenticity)

        混雜性 (Hybridity) ,源自於 “hybrid” 混雜,是早期形容流派或形式的混合物。早期的敘述將音樂中的雜合性的論述與原真性 (Authenticity) 、音樂純潔性(musical purity)和多元文化主義 (multiculturalism) 相提並論,但是其實就是形容那些喜歡將不同元素、不同地理位置、不同的樂種混合在一起應用的音樂型態,而此種手法最常在「世界音樂」的音樂家中使用。這些混合性音樂到了90年代末期,特別引起音樂評論家中的關注,其中這些評論家認為這些強烈性的將樂種混合在一起的表現,其實是最「原真」的音樂表達,因此這也證明了這刻度的兩端看似相反的概念,已經糾纏在一起無法分開探討。 (Kariann Goldschmitt 2013)          關於 「混雜」性的定義性討論,必會提到是由 Bronia Kornhauser 在研究甘美朗音樂的 “In Defence of Kroncong” 論文中所建構之論述。文中簡要的說明了早期民族音樂學家認為的混雜音樂,是結合了西方和非西方元素的音樂,但通常是抱著鄙視的態度。(陳俊斌 2015: 71) 早期的流行音樂學術討論的是「原真性」概念,那些代表「純粹」「傳統」和「原創」,是非「受污染的」和非「西方」的音樂似乎就與混雜性的音樂互為對比。但在一個社會中只要存在傳統或民間,平民或高級藝術等術語,並將之以特定子風格的概念進行描述,就很容易暗示出價值性的判斷或階級性的區分。因此對原真性來說,混雜性的音樂這種由兩種以上的文化或產品結合後,所混合所形成的第三種產物,對十九世紀末和二十世紀初的歐美學者,一直具有貶義和負面的意思;而在種族主義的區分之下,更以「壞的混雜」和「好的混雜」來區分墮落和強化的二元論。(陳俊斌,p. 70)       因此理論家 Marwan Kraidy 建議探討如此的混雜性所看重的,應該是其具有流動性的過程,而不是靜態不動的;換句話說其正在進行協商的交流過程。如果我們進一步分析,就可以看出其流動性。( Sarah Weiss 2014:511 )又如同 Renato Rosaldo 所說:「混雜性是可以被理解為,所有人類文化都正...

從《武界天主堂.傳 Makanal 》談世界音樂的論述

專輯簡介   1954年天主教信仰開始傳入南投仁愛鄉的武界部落,天主教宗教音樂也開始在部落裡萌芽,除了拉丁曲調布農化的彌撒曲外,也把布農語翻譯的彌撒經文,配上布農古調,開始傳唱。後由汎聲音樂有限公司錄製出版成音樂專輯,收錄了十七首收錄在布農族禮儀聖歌本中的歌曲。Makanal意思是傳開來的,有傳承和福傳的意義,希望透過唱片的發行能讓年輕族人和小朋友學習並傳唱下去....             「世界音樂」這個術語很可能是在20世紀60年代,由聖地亞哥州立大學的民族音樂學家Robert Brown和世界藝術企業家創造的。當時他在衛斯理大學任教,主要是指非西方音樂大片; 這是一個廣泛的術語,融合了民間,流行和藝術音樂類型,以及混合西方流行音樂的流行音樂。(Sarah Weiss)在英國方面的「世界音樂」標籤則來自一個故事:1987年的一個倫敦的夜晚,共有11家國際流行音樂相關的獨立唱片公司製作人,開始在倫敦的一家酒吧舉行會議,探討如何最好地銷售有關屬於「我們種類的材料」(our kind of material),以及「如何擴大曲目的吸引力」。於是在當月的新聞稿中就出現了WORLD MUSIC的名詞,稿中說明了當時唱片公司缺乏此一標籤的分類,因此失去了淺在消費層。(Jan Fairley: 219)          這一個故事告訴了我們,「世界音樂」是明確有產生起源時間點的樂種,並且其標籤的目的是為了商業需求;音樂的內容則是包含了「關於我們」的元素,但卻與搖滾樂一般的方式販售。為了要區別與定義音樂的風格,這個標籤引發了許多定義性的探討,最後一致認同了其包含那些沒有被定義成任何類別的音樂:雷鬼、爵士、藍調,以及各種民謠。Simon Frith 在 “The Discourse of World Music”中認為這個故事已經變成了世界音樂的神話,用來說明此類型音樂在一開始的起源,就是為了要與西方主流文化產生具體的差異,這些製作人在尋找「非西方」的音樂材料,而這些材料包括平民生活中產生的音樂,有時甚至是社會的底層或貧民窟的音樂。         但不論如何,我們今日所聽到的世界音樂,很明確地與...

台灣歌手評論

雖 然國內音樂產業的努力是國人有目共睹的,而近幾年高度發展歌唱競賽節目,也幫助了不少好聲音的出現,但是其音樂人的素養,卻仍待有流行產業界加倍的努力。流行音樂對歌手的唱歌技法要求,與古典美聲唱法或中國唱腔的訓練完全不同,流行歌手除了需把音唱對唱準外,還需要控制自己的聲帶與共鳴,在麥克風下展現出最佳的好聲音。流行歌手也需要了解歌詞中所傳遞的價值,而能夠細膩詮釋樂句的起伏,把歌詞細緻的情感傳遞給聽眾。因此此文是鑑於我對流行音樂淺薄的觀察著手,試論台灣流行歌手面對最大的挑戰。         第一,歌手對於歌曲的好壞評點的能力不高,或者說是決定權不高。簡單的來說,個人期待歌手應該要潔身自愛,並且學會選擇哪些歌曲該唱或不該唱。流行音樂的創作,大多使用西洋調性音樂的最簡單的和聲概念,在這些和聲基礎下,一些作曲者有時即興的彈著吉他哼哼唱唱,就可以出現一些好聽的旋律,進而從這些好聽的旋律發展成一首歌曲,每一年不知道產生多少的毛片是以這樣的方式產出的。然而由於這樣的旋律的和聲與創作功力不高,有時候旋律的創作其實聽起來都差不多,大部份也是A段低沈,音程多以級進為主,B段過門有時候連旋律都聽不出來,C段為了要產生激情的效果,使音與音之間的音程級數大跳中跳小跳或解決,創造起伏又扣人心弦的懸念。         其實這些旋律應該需要配合創作優美的歌詞,因為歌詞語韻起伏與音樂旋律的配合度,才是曲子好壞的決定性因素。因此一個好的團隊甚為重要,作詞者要有相當功力的社會觀察與文采,作曲者要能做出與歌詞緊密結合的旋律結構,甚至能為歌手的聲音特質量身定做恰當的旋律與音樂。近年來有一些旋律的創作,聽起來有時候跟如念似唱,應受到了RAP的影響,也受到了音樂與詞結合的概念,但是這些唸唱似的旋律又難以被人朗朗上口,有時候能夠展現了一種文青的創作風格,但是用多了又會流於矯情,仍然無法在一片通俗又雷同的旋律中脫穎而出。一個旋律能成為一個時代傳唱與記憶,必須要能朗朗上口,優美不通俗又清新有風格,佐以歌詞承載著一份群體的意識,這豈能以一些即興的方式而已。         第二,歌手被賦予過高的期待。那種能寫歌能作詞,又能唱的歌手,被吹捧得很像才女才子的神界仙人,但又被期望能唱能跳,還...

現象介紹:原住民在光復後的集體改宗

以 下文章,是作為我開始探討基督宗教聖樂本色化的切 入文,可以說是一個背景的介紹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        滿清政府治理台灣期間,台灣教會在台灣平埔族的傳教工作,其實已經有初步進展。1945年以前,道明會在台灣的萬金天主堂,可以說是傳教最成功的範例,當時萬金天主團已經在台灣訓練一批優秀又熱心的本地傳道員,並協助道明會神父在嘉南平原閩南地區開教,建立地方團體。在十九世紀末,以這類型的福傳成效的例子也出現在彰化埔心鄉的羅厝村,以及嘉義縣大林鎮的沙崙古老堂區。但總而言之,當時的原住民福傳佈教的族群以平埔族居多,大致有 屏東內埔鄉的 老埤 村 西拉雅族、馬卡道族(註1)或沙崙里霧部落洪雅族。當然也有其他的平埔族要求道明會傳教士到他們的部落開教,但是都因缺乏人手與經濟來源,而沒有答應其要求。         自1895年至1937年,滿清政府將日本與澎湖諸島割讓台灣,開始了日本統治的時代。使得當時基督宗教從在日據時代的宣教工作一度受阻。日本政府對基督宗教的傳佈,採不鼓勵也不排斥的態度,但是由於當時漢化的平埔族,也沒有繼續為日本政府帶來安定,為此日本政府歧視基督宗教,甚至禁止傳教士接觸尚未漢化、山區或東部濱海的原住民。此現象至 1945年台灣光復之初,也結束了五十年的日據時代,才開始改變。         簡言之,滿清政府時期,基督宗教的傳入台灣平埔族,其實仍占有一定的影響力,而在日據時期開始醞釀發酵,在光復之後收成了果子。以天主教為例,天主教在1895年的受洗信徒數只有1090位,其中有一半是萬金的教友,但是到1945年台灣光復後,天主教會一共有9737位受洗,大約有六分之一是萬金與五塊厝的信徒。(註2) 在基督教的研究中,對於關於戰後集體的改信現象有不少的探討。根據社會學者的研究, 1918 年~ 1950 年,基督宗教在台灣原住民部落的成長率有百分之 61 ,每年平均為百分之 2 的成長。但是光復初期全省大約有 400 個教會(包括天主堂)成立,到 1981 年的總成長率為百分之 575 ,平均每一...

《音樂美學》書摘:音樂作為服務教會的角色

通 常我們在分析音樂中,使用的音樂美學理論,都是指古典音樂(或稱精緻藝術)的音樂美學。          為了能客觀探討美學的層面,也有人認為美學兩字也可以當成是“醜學”,這樣才能反映美學的目的─探 討人看待音樂的角度。中古時代音樂在教會裡生存發展,他的目的服務教會,讓儀式進行順利,並用物理的方式提供教堂的會眾們心理上的感動。不管是中文或是外 文的感動,都提供一種物理運作的動感,例如:touched(觸碰), moved(移動), geruehrt(德文,同touched),這和另一個字shock(震動)都具有一種外力驅使的原意。我們大致可以推論出來,教會中的會眾在被感動之 餘其實可能已經被某種音樂行使的技巧給震撼了,只是他們可能以為是神帶來的訊息。~摘自 音樂美學         這一個段落,也是我在看完這篇文章感觸最深的一段。         從中古時代以來,音樂就在教會裡面扮演服務的角色,我也認為上帝創造音樂,也是期盼人能用音樂的美好來讚美上帝。於是這樣音樂的定位就很清楚,音樂在教會裡面扮演客體,而上帝才是主體。就如同中世紀的各樣藝術的角色,音樂只是用來榮耀讚美上帝的一個工具,上帝具有絕對的主體性。上述理論成立的話,音樂美不美的決定權在於上帝。         只是今日教會中充滿著音樂敬拜讚美的風潮,所謂古典音樂的美學不敷今日教會使用,當音樂成為絕對的服務功能使用時,是否會眾成了主體?音樂產生的感動力以及張力,是否容易成為會眾「感覺」上帝臨到之依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