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淺談音樂中的混雜性(Hybridity)和原真性(Authenticity)

        混雜性 (Hybridity) ,源自於 “hybrid” 混雜,是早期形容流派或形式的混合物。早期的敘述將音樂中的雜合性的論述與原真性 (Authenticity) 、音樂純潔性(musical purity)和多元文化主義 (multiculturalism) 相提並論,但是其實就是形容那些喜歡將不同元素、不同地理位置、不同的樂種混合在一起應用的音樂型態,而此種手法最常在「世界音樂」的音樂家中使用。這些混合性音樂到了90年代末期,特別引起音樂評論家中的關注,其中這些評論家認為這些強烈性的將樂種混合在一起的表現,其實是最「原真」的音樂表達,因此這也證明了這刻度的兩端看似相反的概念,已經糾纏在一起無法分開探討。 (Kariann Goldschmitt 2013)          關於 「混雜」性的定義性討論,必會提到是由 Bronia Kornhauser 在研究甘美朗音樂的 “In Defence of Kroncong” 論文中所建構之論述。文中簡要的說明了早期民族音樂學家認為的混雜音樂,是結合了西方和非西方元素的音樂,但通常是抱著鄙視的態度。(陳俊斌 2015: 71) 早期的流行音樂學術討論的是「原真性」概念,那些代表「純粹」「傳統」和「原創」,是非「受污染的」和非「西方」的音樂似乎就與混雜性的音樂互為對比。但在一個社會中只要存在傳統或民間,平民或高級藝術等術語,並將之以特定子風格的概念進行描述,就很容易暗示出價值性的判斷或階級性的區分。因此對原真性來說,混雜性的音樂這種由兩種以上的文化或產品結合後,所混合所形成的第三種產物,對十九世紀末和二十世紀初的歐美學者,一直具有貶義和負面的意思;而在種族主義的區分之下,更以「壞的混雜」和「好的混雜」來區分墮落和強化的二元論。(陳俊斌,p. 70)       因此理論家 Marwan Kraidy 建議探討如此的混雜性所看重的,應該是其具有流動性的過程,而不是靜態不動的;換句話說其正在進行協商的交流過程。如果我們進一步分析,就可以看出其流動性。( Sarah Weiss 2014:511 )又如同 Renato Rosaldo 所說:「混雜性是可以被理解為,所有人類文化都正...

從《武界天主堂.傳 Makanal 》談世界音樂的論述

專輯簡介   1954年天主教信仰開始傳入南投仁愛鄉的武界部落,天主教宗教音樂也開始在部落裡萌芽,除了拉丁曲調布農化的彌撒曲外,也把布農語翻譯的彌撒經文,配上布農古調,開始傳唱。後由汎聲音樂有限公司錄製出版成音樂專輯,收錄了十七首收錄在布農族禮儀聖歌本中的歌曲。Makanal意思是傳開來的,有傳承和福傳的意義,希望透過唱片的發行能讓年輕族人和小朋友學習並傳唱下去....             「世界音樂」這個術語很可能是在20世紀60年代,由聖地亞哥州立大學的民族音樂學家Robert Brown和世界藝術企業家創造的。當時他在衛斯理大學任教,主要是指非西方音樂大片; 這是一個廣泛的術語,融合了民間,流行和藝術音樂類型,以及混合西方流行音樂的流行音樂。(Sarah Weiss)在英國方面的「世界音樂」標籤則來自一個故事:1987年的一個倫敦的夜晚,共有11家國際流行音樂相關的獨立唱片公司製作人,開始在倫敦的一家酒吧舉行會議,探討如何最好地銷售有關屬於「我們種類的材料」(our kind of material),以及「如何擴大曲目的吸引力」。於是在當月的新聞稿中就出現了WORLD MUSIC的名詞,稿中說明了當時唱片公司缺乏此一標籤的分類,因此失去了淺在消費層。(Jan Fairley: 219)          這一個故事告訴了我們,「世界音樂」是明確有產生起源時間點的樂種,並且其標籤的目的是為了商業需求;音樂的內容則是包含了「關於我們」的元素,但卻與搖滾樂一般的方式販售。為了要區別與定義音樂的風格,這個標籤引發了許多定義性的探討,最後一致認同了其包含那些沒有被定義成任何類別的音樂:雷鬼、爵士、藍調,以及各種民謠。Simon Frith 在 “The Discourse of World Music”中認為這個故事已經變成了世界音樂的神話,用來說明此類型音樂在一開始的起源,就是為了要與西方主流文化產生具體的差異,這些製作人在尋找「非西方」的音樂材料,而這些材料包括平民生活中產生的音樂,有時甚至是社會的底層或貧民窟的音樂。         但不論如何,我們今日所聽到的世界音樂,很明確地與...

白冷會影響下的阿美族本地化禮儀發展

白冷,台灣一般譯為伯利恆。即耶穌誕生地。白冷會成立於一九二O年五月三十日的,該會是一個傳教士們的團體,由非會士神父們及修士們所組成,如同耶穌帶領門徒之師徒制的方式栽培會士;以實踐和宣講的方式,把基督的教義宣佈給那些不知道的,或者還沒有接受福音的人。其神父都是傳教區工作的傳教士,傳教工作策略在「貧窮、受剝削的、受輕視的及失去人權的」人們中間展開,因此合夥式的合作為該會的傳教工作是一個不可或缺的要素,存在於瑞士教會和各傳教區本地教會之間的。該會的全體會員有315位──包括神父及修士。 聯合會員七八位──神父及教友傳教士。 工作地區著重在 非洲、哥倫比亞、日本、台灣、美國、瑞士及一些特別任務的地區。本文為筆者整理之白冷與巴黎外方傳教會花東堂區建堂資料,引用請註明出處。           天主教在阿美族開教時間大約從 1949 年開始,當時由主徒會三位司鐸范文忠、臣廣義、溫德新神父抵達花蓮,從吉安田埔開始傳教。 1951 年費聲遠神父亦從大陸撤退,並到了花蓮訪問,隨後向羅馬教庭申請,讓巴黎外方傳教會進入東部傳教。當時花蓮屬於台北監牧區管轄,台東屬於高雄間牧區管轄,一直到 1952 年花蓮監牧成立,費聲遠神父被任命為主教,管轄花蓮台東兩縣。於是他帶領法國巴黎外方傳教會包萬才神父( Rev. P. F. Boschet, 1899-1974 )、彭光遠神父( Rev. Pierre Peckels, 1904-1977 )來花蓮開教,隔年遂派遣了四十四位會士來到花蓮傳教。 1953 年開始,費主教與瑞士白冷外方傳教會、聖奧思定咏禮會及七個修女會合作,開始了台東的福傳事業,而白冷外方傳教會也進入了台東區域,產生莫大的影響力。 從此 阿美族的傳教事業開始分為北花蓮和南台東開展,在花蓮區域主要由巴黎外方傳教會負責,在台東區域主要由白冷外方傳教會負責。在花蓮區域的福傳工作,由費聲遠主教在同時邀請了隆道行神父( Rev. P. Marcel Rondeau, 1897-1970 )、白光明神父( Rev. Jean Poupon, 1926-1989 )和徐光亮神父( Rev. P. Et. Zaldua, 1926-1963 )等神父成立新的傳教區;之後由馬憂神父( Rev. P. M. Maillot )和博利亞神父( Re...

天主教彌撒禮儀音樂介紹

         十 五世紀以前,彌撒曲系以清唱無伴奏形式使用在禮儀儀式中,佐 以天主教所用的彌撒儀文為歌詞所譜的曲。到了15到17世紀改為由聲樂和管風琴交替進行。到十七世紀後採用管弦樂伴奏,並插入獨唱、重唱等。由於彌撒禮儀中採用拉丁文,而在結束時的唱詞有 “Ite, Missaest”(意為“回去吧,彌撒禮成”),Missa之名由此而來。 彌撒曲分普通、安魂、婚禮、主教等類型,在音樂史的介紹中,彌撒曲使用於普通為多,而普通彌撒曲又分常用 (Ordinary) 及特別 (Proper) 兩部份。 特別部份的歌曲較多,部份歌詞會跟隨節日或特別宗教節日而變化。常用部份所用的歌曲有垂憐曲 (Kyrie),光榮頌 (Gloria) ,信經  (Credo) ,歡呼歌 (Sanctus) ,羔羊讚 (Agnus Dei) 五個樂章,歌詞通常都是固定的。         傳統在音樂史介紹彌撒音樂的時候,習慣將彌撒音樂抽出來單獨討論,但彌撒音樂若與彌撒禮儀分開討論,其實很難真正認識這些音樂真正的意涵。本文嘗試以彌撒禮儀為軸線,探討常用部分聖歌扮演的角色與意義。 彌撒儀式是屬於感恩的祭典,傳遞互愛共融的意義,而在整個彌撒禮儀分為五個部分:進堂式、聖道禮儀、聖祭禮儀、領聖體禮以及禮成式。        1. 「進堂禮」具有開端、引導與準備之作用。意指準備進入信徒們能潔淨自己靈魂,使心靈沈靜參與聖體,聆聽聖言與參與感恩聖祭。內容包括:進堂詠,致候詞,懺悔詞,垂憐經,光榮頌,集禱經。進堂詠(Intro)是由主祭與輔理人員的進堂,眾人選唱輕快節奏的曲目,預備天主子民齊心靈進入禮儀情境。在主祭與輔理人員到達聖所後向祭台鞠躬,向信友簡介本日彌撒要義後,進入懺悔經~全體靜默後念誦悔罪的經文。垂憐經與光榮頌為彌撒中之常用音樂,垂憐經(Kyrie)每句重複二至三次,作為加強懺悔後的呼求,光榮頌(Gloria)隨後演唱,代表所有信友們在聖神中團結一致的展現,向天主感恩與讚頌。進堂禮以念誦集禱經作結。          2. 「聖道禮儀」的重點便是領受聖言,因此又稱為聖言禮。主要部份是由恭讀聖經與讀經間的穿插歌...

現象介紹:原住民在光復後的集體改宗

以 下文章,是作為我開始探討基督宗教聖樂本色化的切 入文,可以說是一個背景的介紹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        滿清政府治理台灣期間,台灣教會在台灣平埔族的傳教工作,其實已經有初步進展。1945年以前,道明會在台灣的萬金天主堂,可以說是傳教最成功的範例,當時萬金天主團已經在台灣訓練一批優秀又熱心的本地傳道員,並協助道明會神父在嘉南平原閩南地區開教,建立地方團體。在十九世紀末,以這類型的福傳成效的例子也出現在彰化埔心鄉的羅厝村,以及嘉義縣大林鎮的沙崙古老堂區。但總而言之,當時的原住民福傳佈教的族群以平埔族居多,大致有 屏東內埔鄉的 老埤 村 西拉雅族、馬卡道族(註1)或沙崙里霧部落洪雅族。當然也有其他的平埔族要求道明會傳教士到他們的部落開教,但是都因缺乏人手與經濟來源,而沒有答應其要求。         自1895年至1937年,滿清政府將日本與澎湖諸島割讓台灣,開始了日本統治的時代。使得當時基督宗教從在日據時代的宣教工作一度受阻。日本政府對基督宗教的傳佈,採不鼓勵也不排斥的態度,但是由於當時漢化的平埔族,也沒有繼續為日本政府帶來安定,為此日本政府歧視基督宗教,甚至禁止傳教士接觸尚未漢化、山區或東部濱海的原住民。此現象至 1945年台灣光復之初,也結束了五十年的日據時代,才開始改變。         簡言之,滿清政府時期,基督宗教的傳入台灣平埔族,其實仍占有一定的影響力,而在日據時期開始醞釀發酵,在光復之後收成了果子。以天主教為例,天主教在1895年的受洗信徒數只有1090位,其中有一半是萬金的教友,但是到1945年台灣光復後,天主教會一共有9737位受洗,大約有六分之一是萬金與五塊厝的信徒。(註2) 在基督教的研究中,對於關於戰後集體的改信現象有不少的探討。根據社會學者的研究, 1918 年~ 1950 年,基督宗教在台灣原住民部落的成長率有百分之 61 ,每年平均為百分之 2 的成長。但是光復初期全省大約有 400 個教會(包括天主堂)成立,到 1981 年的總成長率為百分之 575 ,平均每一...